【文字解讀】關于《瀘溪縣政府性投資項目管理暫行辦法》的政策解讀
關于《瀘溪縣政府性投資項目管理暫行辦法》的政策解讀
一、《瀘溪縣政府性投資項目管理暫行辦法》的起草背景?
答:2018年5月31日、2020年11月11日,我縣先后出臺的《瀘溪縣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》(瀘政發(fā)〔2018〕10號)、《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縣工程建設領域招投標監(jiān)督和概算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瀘政辦發(fā)〔2020〕21號),對縣本級政府投資項目決策、項目立項管理、概算管理、招投標、預(決)算、資金管理等方面進行了統(tǒng)一規(guī)定。近幾年,上級相關新的政策法規(guī)相繼出臺,瀘政發(fā)〔2018〕10號、瀘政辦發(fā)〔2020〕21號文件已不適應當前形勢,為規(guī)范政府性投資項目管理,嚴防政府債務風險,提高政府性投資效益,建立決策科學、投向合理、動作規(guī)范、監(jiān)管嚴格的政府性投資管理體制,按照縣委縣政府工作要求及省委巡視組巡查交辦問題整改要求,出臺瀘溪縣政府性投資項目管理暫行辦法。
二、《瀘溪縣政府性投資項目管理暫行辦法》的主要內容?
答:《暫行辦法》總共九章、四十一條。第一章總則共三條:著重闡述辦法起草的目的和依據(jù),縣本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釋義以及部門責任分工等。第二章項目決策共二條:建立政府性投資項目庫制度的要求,以及明確項目決策程序;第三章項目立項共七條:明確項目建議書、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的條件、申請材料、及申報流程,明確應急搶險救災工程的認定、審批管理、以及管理要求等內容;第四章概算管理共四條:明確概算審批部門、審批要求,調整概算的申報材料及擅自超概算調整的相關要求;第五章項目招投標共五條:明確公開招標規(guī)模標準、達不到公開招標規(guī)模項目的招標程序、招投標實施意見、招標代理機構的選取程序;第六章項目預(決)算管理共四條:明確財政局、項目業(yè)主單位負責預、決(結)算的項目投資標準和概算控制預算以及超預算未超概算的審批程序;第七章資金管理共四條:明確財政對項目建設資金的監(jiān)督管理職責、資金撥付的要求;第八章監(jiān)督檢查與責任追究共九條:明確財政、發(fā)改、審計部門和交通、水利、住建等部門要對工程進度、工程質量、資金使用等情況進行監(jiān)督和執(zhí)紀問責責任,實行責任追究制度;第九章附則共三條:明確《辦法》的解釋權和施行時間。
三、《瀘溪縣政府性投資項目管理暫行辦法》的解讀機關、解讀人及聯(lián)系方式?
解讀機關:瀘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
解讀人:張梅桂
聯(lián)系電話:17342613267